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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地震局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报告
发布时间:2017-12-29 19:12:00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中国地震局办公室

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:

 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》(国办秘函〔2017〕32号)要求,中国地震局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,积极做好2017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
  一、抽查总体情况

  (一)截至2017年12月25日,地震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运行中政府网站数量为31家,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》(国办发〔2017〕47号)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30%要求,第四季度随机抽查地震部门政府网站10家,分别是: 天津市地震局、河北省地震局、辽宁省地震局、安徽省地震局、福建省地震局、山东省地震局、广东省地震局、西藏自治区地震局、甘肃省地震局、青海省地震局,抽查结果均为合格。

  (二)网站纠错留言办理及时。抽查发现,地震部门政府网站均按要求在首页添加了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”监督举报平台入口,及时回应网民留言问题。第四季度(截至12月25日),网民通过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”平台反映政府网站问题3条。2017年共受理11条,均及时进行了办理、审核、反馈,办结率100%。

  二、抽查网站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

  从本次抽查情况来看,按照《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(检查)表》标准,10家单位的政府网站均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,且扣分总数不超过40分。网站主要存在错别字、错误链接,信息更新不及时,互动回应方面不足的问题。

 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,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,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:

  (一)逐条梳理、逐条整改。有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报送网站整改情况,增强网站管理和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,做好网站日常监管和维护工作。

  (二)定期开展自查自改。按照《政府网站发展指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部门将定期自查列入工作计划,及时发现问题、及时有效整改。

  三、加强网站监管的措施

  为进一步加强网站监管,切实提高地震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,主要采取以下措施:

  (一)建立网站监管常态化机制。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检查工作,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,完善常态化监管,建立健全网站建设运维、检查整改、评优问责等制度机制,做到专人负责、措施有力。不断加强信息发布、解读回应、办事服务、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,提高集约化水平。

  (二)全面加强日常监测。定期检查政府网站栏目更新情况,对重点网站、重点栏目进行7×24小时值班监测,对网站可用性、是否被篡改、是否存在敏感信息、错别字和错链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日常监测,做到及时发现、及时解决,保证网站的安全有效运行。

  (三)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力度。每季度末在中国地震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开网站抽查情况,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,并将网站考核结果纳入新闻宣传年度工作考核内容,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主管责任和监管意识。

  附件:中国地震局2017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表

   

  中国地震局办公室

  2017年12月29日